法律咨询
按照《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热费收费标准是按照“室内”(卧室、起居室)的温度标准收取的。现在供热单位将安装有暖气(很小一片暖气片)片的车库也按照“室内”的价格收取供热费(事实上暖气片是凉的),该怎样维权?谢谢!
其它综合
2015-12-14 15:54:0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你好,居民室温16℃(含16℃)至18℃的,按日标准热费的30退赔;居民室温14℃(含14℃)至16℃的,按日标准热费的50退赔;室温低于14℃的,全额退赔热费。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家介绍,《新条例》退费公示并不复杂:日标准热费=市民应该交纳的总热费÷183天。
居民室温低于18℃时,应第一时间告知供热单位。接到告知10个小时内,供热单位需进行现场测温,双方对测温时间和结果共同签字确认。“室温不达标,供热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采取改进措施。从告知供热单位起48小时仍未达到温度标准的,供热单位应当自收到告知之日起,折算日标准热费退还用户。”如双方对室温测量有异议,则由供热主管部门在用户投诉24小时内免费测量室温。供热主管部门现场测量温度的,应有“三联单”记录凭证,记录测量时间、地点、用户名称、设施状况等信息,供热主管部门、用户、供热单位各自留存。
测温记录市民签字才算数
供热期室温不达标,以前都是市民“求”供热公司测温。《新条例》施行后,供热单位必须建立用户室温定期抽样测温制度,测温记录应当有用户签字。今年供热期,市民可留意是否有人上门定期测温。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专家介绍,我市具体的供热条例出台时,是在省条例为大原则下的细化条例,不会与之相冲突。
按照《新条例》,市民在今年供热期还应要求供热单位签订供热合同,作为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未签订书面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热户供热一个或一个以上供暖期的,视为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供热单位应向用户公示《供热许可证》,如供热单位不公示,用户可拒绝交纳热费,并向供热主管部门举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本地法律顾问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新疆律师收费标准
11696
供热温度的标准
您好,建议咨询供暖办 可以办理,对于已经出现潜在法律风险的事由,应当果断的保存与纠纷相关的所有证据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林树焕律师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过渡费发放时间及标准是什么
01:29
2345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范本
民法典
386
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范本
民法典
333
沈阳市民用建筑供热用热管理条例
你好,可以去咨询相关的部门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王靓华主任律师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
车位租赁合同时间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01:05
2345
暖气漏水赔偿协议模板
民法典
3760
供热收费标准
车库属于商服类,不属于居住环境。供热条例规定的室温标准,指的是居住环境。商服类的供热标准,按照双方合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国家规定的室内供暖的温度有何标准?
您好,室内供暖如果低于标准您可以起诉供应暖气的企业违约承担违约责任。
人咨询过
继续咨询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5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51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8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9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30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5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