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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龙江,七天前给母亲买了牛皮短靴作为生日礼物,鞋底看起来很防滑,结果穿了两次发现,不仅不防滑,在黑龙江的路上根本无法走路。路滑是客观原因,但穿其他的鞋最起码可以行走,这双鞋却步步惊险。商家不肯退换,认为不是质量问题,厂家说南方的冬天不会有这个问题,315热线认为不防滑不符合消法规定的质量问题。但我认为任何商品的底线是安全,我买的鞋子穿起来连安全都无法保障,这就是质量问题。这两天亲眼看见几个老人跌倒在路上,一个跟头可能对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当然防滑鞋不可能百分百保证不摔倒,但穿起来根本抓不在地导致无法行走的鞋就一定是质量问题。请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里面没有关于安全性的描述吗。我到底应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

婚姻家庭
2015-12-14 11: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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