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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合同估价500万以上的货物采购,是否属于依法必需招标的项目。 2、国资控股的上市公司,对合同估价500万以上的货物采购,委托了招标代理公司进行邀请招标,是否要按招投标法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是否当场公布评标结果。 3、不管依法必须招标的货物类项目或非依法必招货物类采购项目,是不是只要选择用招投标的方式,委托了招投标公司,就适用招标投标法,要必须遵守招投标法有关规定。 4、对评标结果投诉,应去具体哪个部门

公司企业
2015-12-16 1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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