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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邓**,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人,借款人缪*,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村人.俩人为表兄弟关系,从8月27号起,缪**以做油漆生意为名,让我帮他借钱三万元,每月按4分利息计算.从8月28号起以合伙做生意为名借我三万元,以利润分红为诱惑,按本金的15%计算,9月16号又向我本人借三万元,10月几号到期就拿了第一笔利息4500元和三万元本金。10月16号又向我借六万元,10月23号左右又给我了一笔三万元利息4500元,再后来10月30号借我二万元,11月2号借我二万元,合计十三万元,加上担保的三万元,一共十六万元整。因我是在外跑长途运输车的,11月18号晚上7点40左右还跟他通过电话,20号回来早上给他打电话就关机,后到他家才知道和老婆俩人跑上海支了,正是18号晚上坐火车走的.现在电话关机,人也找不到。11月18到公安机关报案,到现在也没有立案,每次去问总说是还在调查。因这些钱都是我借朋友的,都怪自己的贪心。现在老婆要跟我离婚,借主要钱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请大家帮帮我吧

其它综合
2015-12-13 17:51: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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