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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供应商(**科技)从8月份拖欠我的货款到12月份(目前还欠款2万2千多元)结果到12月初自己搬厂,又重新和别人合伙更换公司名(***源)及地址,公司都已经注册登记,但是后面公司他不是法人,4个人合伙,他出资60%,打电话不接,信息也不回,人也找不到,这种情况属于恶意拖欠吗?找到他工厂附近的派出所,但是派出所不予管理,我该像那个机关单位维权呢,我有他公司下的采购单,送货单,对账单,都是合法手续,但是没有他的盖章和亲自签名,有QQ记录确认。我该如何维权呢

其它综合
2015-12-12 1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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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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