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于2014.03.12,注册金额100万,因为有不验资政策,规定公司股东于2019.03.29前到资,目前还未全额到资,由于公司经营不善,导致现在欠款22万无法偿还,对方公司打算起诉我司,问:1,作为股东(非法人,跟法人各占40%股份),在未全额到资的情况下,应付多少责任?2.如无资产(名下有一贷款车辆,无房,还有两年车贷未还,由于公司经营,信用卡还有五万五未还清)偿还债务,对生活(贷款、征信)有何影响?3.如果到规定时间未能全额把注册资金到位,公司会怎样?股东会受什么影响?4.如果在对方起诉期间登记结婚,对另一半会不会有影响?5.目前是否可以变更注册资金(如100万变3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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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出资范围没承担责任
追问:到目前个人资产是负数,名下无实质性财产,该怎么办?如果无力偿还,对以后生活有哪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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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下当地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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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