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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您好,本人现在在一家美国公司的上海办事处工作,未签定任何的合同和协议,刚上班时和公司口头约定有三个月的试用期,老板也写了一张字据给我,说是三个月以后再签合同。现在我刚刚满三个月,但老板不提合同事宜,据以前离职员工说,这个老板从来都不签合同,所以他们做的时间也都不长,他之所以会频繁的换人就是不愿意签合同。 我现在也没有办理任何的保险和福利,我是外地户口,本科学历,所有的人事关系也都在外地! 1)如果我现在主动提出要签合同的话,很可能遭拒!!!如果他们要我马上离职,我该怎么办????? 2)工资是以现金的形式发放,请问:这样的话,是否我就没有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怎样的证据才是有效的劳动关系的证据??? 3)如果他们现在愿意签合同,跟这样一个美资公司的上海代表处签定正式的劳动合同,其具体程序是怎样??? 是要找“外服”那样的公司吗? 4)因为初入职场,什么事情都不懂,加之大学生找工作非常困难,所以我们当初因为公司能提供工作岗位,都诚惶诚恐,也不敢提什么要求和疑问,请问以后怎样能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 5)现在已经是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我们的权益? 如果公司明确拒绝签合同,能否要求公司经济赔偿??? 6)如果我们主动离职,能否要求公司的经济赔偿?能否要求补办和补缴保险金??? [/B]

劳动纠纷
2009-05-17 08:53:0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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