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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9 月19日发生纠纷,我的眼睛被对方打伤了,当时眼皮缝了2针眼睛球纬膜大片状出血,23日眼睛发现重影,24日到医院去检查查的结果是视网膜色素上皮层反射信号欠均匀和视神经挫伤,医生说视神经挫伤蛮严重的,事发后派出所的人说要我在家等他们的电话,可是一直没有接到他们的来电 后来我在11 月16日去派出所找那个经办人那夭休息,18日再次去找他然后把医院的检查报告给他看,我要求他去做鉴定,他说去问问看是不是可以做鉴定问好了会打电话给我的,我没有接到他的电话,在11月25日再去找经办人他说已托人去问了没有回音,在12月2日我又去找他还是那句话没有回音,12月8日再次去找他他说我的伤达不到伤残要求,我是要做伤势鉴定,可是他偏偏给我做伤残鉴定,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过了这么长时间了,如果我要做伤势鉴定他不给做接下来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6-01-12 06: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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