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以公司名义签租房合同时,承租方是不是应该写公司名?下边乙方签字怎么签?是签公司名还是委托人名?如果是委托人,合同里还需要写明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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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承租,需加盖公司印章,或者由公司出具授权,由受托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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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承租,需加盖公司印章,或者由公司出具授权,由受托人签署。可以与我联系,帮你研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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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应该签字,公司应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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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子一般都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把相关的事项尽可能在合同中以书面的形式体现出来,任何口头承诺均视为无效。日后发生纠纷也是需要按照租赁合同来处理,建议谨慎对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8条、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通知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不做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51条、无处分权处分他人财产后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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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为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应尽量使用中国消费者协会或当地房管部门推出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虽然口头订立的合同也是有效的,可以被视为是不定期租赁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就很难证明是不是存在合同以及合同条款的内容是怎么样的,从而就难以保护双方的利益了。
参考法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合同法》。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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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好了房源,一切条件都满意后,最后一步则是签订租房合同了。在签订合同,不要忘记登记备案。双方签订的书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中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支付方式、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约定,以便日后解决纠纷时有据可依。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房屋租赁合同应到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不能对抗第三人。因为房东在与房客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果又有他人愿出更高的租金,有些房东在利益驱动下,往往会找借口与老房客解除合同,再把房屋租给后来人。而由于前一个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所以即使上法庭,也不可能胜诉。所以,签了租赁合同,别忘了去登记。 此外,根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登记还可以保证房屋在租赁期间即使卖给他人,房客仍可继续承租。这样便可以避免房屋因权属发生变化而侵害房客的权益。 需要注意: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二、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的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三、审查房屋租赁手续是否完备。房屋产权证明并非是合法出租的充分条件,还应按有关规定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租赁合同也要进行租赁登记方可生效。 在房屋租赁的过程中,房屋租赁合同是维护双方权益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谨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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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名义承租,需加盖公司印章,或者由公司出具授权,由受托人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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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公司名义签租房合同,由公司授权后由委托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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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针对此类问题中,你可以写上公司名称并且签上股东或法人代表名字。希望我可以帮助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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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以公司名义签租房合同时,承租方应该写公司的名字,乙方的签字,则是由出租方来签签公司的名字就可以了。合同里需要写明委托人的身份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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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