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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被车撞了,对方全责,医生在病历卡上写的是轻微脑震荡,但治疗一直不见好转,出现头晕想吐情况,换了家医院,就是无转院证明,不过两家医院是总院和分院的关系,后来好转后,在医生建议下复工,医生前后开的休息证明总计69天,可是去协商理赔时,保险公司因上面写了轻微脑震荡只肯赔付45天误工费,而肇事者的态度是保险公司赔多少就是多少,他一分都不会出,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是要走法律途径,如果走法律途径,我的胜算有多少,大概要付费多少,当时我们要求赔付的是医疗费4517,车辆损坏费850,交通费300,务工天数69天,我妈工资是3000左右,有劳动合同,厂里开的工资单和病假期间未拿到工资的证明,但保险公司说需要银行的工资单,没有就按90一天算,而且只肯赔付45天的

交通事故
2015-12-10 16: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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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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