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转弯之处不小心走反道意外撞车 相撞之人没有任何伤 我送医院期间相撞之人从未出现 抄了近路走了 , 事后费用都是自理 一共是6000元 交警说有一半以上的责任是自己的 之后因交警没能及时追其责任等好多天都没能答复 电话沟通情绪激动对交警出言不逊 几天过后交警说责任都是我自己的 没必要赔钱 想必是因为那天出言不恰当惹恼了他不肯处理或是收了他人好处 从一半以上责任变成全部责任 因交警把车扣了去取车 取车的时候交警说没有驾驶证要罚款 我的是电动车在我们国法律规定上是机动车才需要驾驶证的 后来他就说要写一份申请才能不用交罚款才能取走车子 请问这申请要怎么写呢??,这样的处理是否合理呢,??看到麻烦回复一下要这么写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