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亲戚在无锡,女现年龄53岁。在私人厂里,上班期间手被机器压伤,为什么不属于工伤?请问法律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样的才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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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要看你亲戚是否和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
2、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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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按照人身损害直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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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退休年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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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故不能认定工伤。
追问:不能认定工伤那请问应该怎么处理?最起码厂方要给相应的补偿吧!
解答:可以起诉人身损害赔偿,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那现在受伤的员工和老板是什么关系呢!是雇用关系吗?
解答:应该属于劳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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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
追问:请问,已经过了退休年龄,私人厂为何还招已过退休年龄的人在其厂里上班,一但发生事故则又做何事故处理,怎样才能和老板索取赔偿
解答: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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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超过退休年龄了,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要求赔偿。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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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