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作为中间人,帮买卖双方进行交易,交易金额200万。买货人拿货后被逮捕而不能进行付款,卖方找我,让我履行付款。我没钱,卖方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执行裁定下达:我的房子11月1日被拍卖充当付款(我的房子没有产权,只有合同书。这是我全家唯一一套住房。)
问1:(现在房子还没有拍卖,已经查封)没有产权,我的房子能否被评估,拍卖,抵债?
问2:如果现在离婚,能否减少我们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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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屋是生活必需,一般是不会被拍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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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1、不可以 2、离婚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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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必需唯一住房,一般是不会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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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