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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哈尔滨的,我们公司有三个股东,旗下有100多家药店,后来因股东之间有纠纷,其中一位股东在我们新开的门店用锤子砸碎了玻璃,打伤1人,公司法人到现场后,把我们之前开在旁边搬家过程中的药店门玻璃打碎,(此药店也是我们公司之前开的,已经停业,当时是搬家过程中,因此房有纠纷,最后判给了之前说砸玻璃的那位股东),现在那个被打伤的法鉴为轻微伤,想问一下他砸柜台玻璃,打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公司的法人派出所说也要处理,这个说法对吗?谢谢

公司企业
2015-12-07 14:31: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 行政拘留,详情来电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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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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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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