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对象经人介绍结婚,结婚后共同生活了二个多月的时间里没有发生任何感情纠纷,后来她说要回娘家住几天,我觉得很正常就答应了,她在娘家受其母亲的影响直到现在也没有回来,那时候我对象正在怀孕,现在孩子一岁多了,从出生到起名都没有告诉我直接把名字改成她的姓,现在她起诉要求离婚 还要我支付孩子看病的钱5万余元,还有今后孩子的抚养费。请问像我这种案子我同意支付抚养费但是必须把孩子的名改为我的姓,否则拒绝支付抚养费是否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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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及是否改姓名是两件事情,不能同时处理。法院只管抚养费,不管改名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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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及是否改姓名是两件事情,不能同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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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随哪一方的姓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
追问:但是,新婚姻法有解释。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她根本就没有和我协商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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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可随父姓也可随母姓,随哪一方的姓不能成为拒付抚养费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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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