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朋友借我钱不还,我想起诉,但我们不是同一个地区的,要去哪个地区起诉?

债权债务
2015-12-07 14:24:3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此外,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合伙经营期间,个人以合伙组织的名义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合伙人共同偿还;借款人不能证明借款用于合伙经营的,由借款人偿还。
  • 你好,可以在你当地起诉,也可以在你朋友所在地法院起诉,看你方便。需要法律帮助请致电联系。
  • 被告住所地起诉
  • 来电详细告知。
  • 被告住所地起诉
  • 对方所在的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