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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月27日早上,九点左右,我带小孩去称海街买菜,我拉着孩子站在右手边,一辆面包车把小孩子擦倒在车的右边地上,车的右边后轮压在小孩子的右边头和脸部严重擦伤,左边耳朵和脸部在地上被严重擦伤,请问我儿子应该索那陪偿,要求应该在多少范围内索取

婚姻家庭
2015-12-07 16:16: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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