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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三台***苑二期业主,现我们小区开发商善改建设计图,扩建多修房屋,小区房子间距变小二至五米,设计图中有绿化,休闲广场,停车场均无,找到建委是只知不理,开发商说他们多修是建设局同意的,还有整个小区设计图中是修六层加附一层,而现在全部是七加附一层,请问他们这样子合法吗?是否地方政策大于国家级,

房产纠纷
2015-12-04 21:29:3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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