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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着6轮中型货车早上凌晨3点左右在国道上从西往东走,走到一个地方4点的时候与一辆农用3轮车发生交通事故,3点左右的时候天还下着雨,到了3点半左右的时候天已经不下雨了,当时由于天黑,对方的车尾停在超车道上,准备往北走,也没有打转向灯也没有贴反光条,我由于超车在超车道上行驶,没有注意对方的车,当时我的车速也不快,发现对方的车的时候我们已经相离6米左右,我采取紧急措施,也没有避免这次意外的发生。我的车头左边被闯坏,车门也被闯飞了,幸亏我当时采取的措施我没有受伤,对方的驾驶员当时也没有事,坐在对方副驾驶上的人当场被我的车闯挤对方的车尾偏右的位置使对方的车来了个360度大转弯,由于惯性把对方副驾驶上的人甩出去当场甩死了。我的车交强险和商业险都没过期,但是我的车年检没有盖章,因此交警划分的责任认定书为我的主要责任,1是车辆没有年检,2是车辆超载,3是下雨天超速行驶当时天已经不下雨了。我当时的时速是57每小时。划分的责任是我7对方3但是农用车严禁载人上路。还有一点就是我的车辆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去车检所去上线了环保标准也发给我了,也给我开了收费发票,当时由于我的车辆有2个违章在银行交的罚款,没有在车检所交因此年检证上没有给我盖章。还有就是我的车是挂靠公司,买保险也是挂靠公司给买的挂靠公司和保险公司都签了合同的,我买车的时候和挂靠公司签了个协议,就是我的这辆车发生任何经济纠纷都与挂靠公司无关,但是挂靠公司还收了我1000元的管理费,车辆未年检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请问律师像我这种情况商业险能陪吗、我该如何去理赔。挂靠公司有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15-12-04 16: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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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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