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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9月15日到成都旅游,晚上入住**假日酒店,第二天早上7点多走的,把一件红格穿衬衫遗落在酒店,9点15我打电话给酒店说明情况,酒店说找到了,我说4天以后我来取。4天以后我来取说没有了,我叫旅游公司的人去取也没取到。我返程的机票是下午的,只好回到吉林。在成都给消协打电话,说给我调查,过后给我个结果。我回到吉林一个月也没等到结果,我给成都12345市长电话打电话反映了我的情况。过了半个月成都市青羊区工商所一个姓郭的女的来短信说你的衬衫找到了,给我发的图片,我说是这个,酒店就把衬衫快递给我了,邮费我出,我接到快递就很生气,当时就告诉邮递员给我退回去。一句道歉的话没有,邮费还得我拿,太没道理了!10、11月我打了20多电话给市长电话,回复就是等待,还在调查!我想起诉酒店和市长电话不作为!不知道怎么去起诉,请指点一下!谢谢!

其它综合
2015-12-06 08:52:5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