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去年聘请了一位总经理,由于对他不了解,所以很担心,我就想问下总经理有没有权利,在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公司破产,如果总经理在任期间,做了许多有损公司利益与股东利益的事儿,股东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
当然不可以。公司破产必须经股东会决议或者法院司法解散或者经债务人申请,其他情况均不能启动破产程序,对公司高管的损害公司行为你可以选择提起股东代为诉讼,这是维护你权利的合法和有效的途径。
-
没有权利,必须要多数股东同意,总经理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追问:那以什么形式或者以什么名义起诉呢?如果擅自挪用公司资金,这是不是经济犯罪呢?最严厉惩罚会是怎么样的
-
总经理无此权利,可以召开董事会、起诉
-
收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
要审阅公司章程的权利规定和程序规定再判断,如有违反且不能协商解决则只能诉讼
-
没有权利,必须要多数股东同意,总经理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
-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