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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A向B借款160万元,房产价值220万元的房产抵押,2012年到期,逾期一年,2013年未还清,现A已签署委托B卖房等合同,及卖房款监管协议,B向A收取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共计184万元,A一直拖延没有付款,B将卖房款220万元全部收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债权债务
2015-12-18 1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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