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如:A向B借款160万元,房产价值220万元的房产抵押,2012年到期,逾期一年,2013年未还清,现A已签署委托B卖房等合同,及卖房款监管协议,B向A收取本金+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共计184万元,A一直拖延没有付款,B将卖房款220万元全部收回,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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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需要审核合同等证据材料后才可进行比较客观的分析判断。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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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20万里边扣除184万的剩余款项需要返还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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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于四倍的银行利息不予保护,可以委托律师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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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搜集证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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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搜集证据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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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高于四倍的银行利息不予保护,具体问题,如需帮助,建议直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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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主张。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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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卖房款多余的部分应该属于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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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