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买了一个房子,要我签字,我看了房子的详细合同过后,我有点犹豫,上面有一条内容是这样的,《共其次本房是由他委托他的朋友办理,共护主是写的我的名字,》我不明白这一句话是上面意思?户主的户不是这个户吗?他怎么写成这个护了,这样生效合法吗?然后他写的是房产证是由某某的妻子名字,还有一条是房子的合同上面,我是乙方,乙方付款方式一次性付,,,然后在每月付多少,他这样写,如果我签字这个对我以后有上面影响吗?买房子的钱全部都他最近付的,如果我签字了,他每月付清房子的钱,那是不是卖方会找我支付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