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姜先生于2015年6月22日下午1时30分许,与同事二人至金鸡湖大酒店侧河里捕鱼,姜生下河放网,游至中间因休力不支,大声呼救,然后溺亡。另两当事人在呼救期间未采取及时措施救援。故起诉两当事人赔偿。这样能赔偿吗,这样赔偿的机会有多少。能赔多少钱。因两被告不是苏州人,如果两被告不给钱如何处理。谢好心人在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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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要结合具体情况确定。
追问:好的, 谢谢,如果我们现在要请侓师,需要多少费用,胜的机会有多大,有赢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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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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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赔偿的,可联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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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