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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老家四川内江东新区农村买了新农合医疗保险,现在我父亲在上海看病后回家报销医药费,在今年的7月份和9月份两次分别把住院费拿回镇上医院报销,手续齐全,最后还通知我们办理了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第二次报销后是直接把报销费打进我父亲的银行卡,到11月30日通知我们家人说住院的和第一次拿现金的这三笔费用不能报销了,最后一次住院的大病保险已经报销进卡到账,住院的报销和第一次的大病报销结算手续也已经办好并签好字,我家人听说这些费用不能报销,就去要回发票的原件,对方先是不给退回原件,后来退回原件又要求我们留下复印件,我现在怀疑,这笔费用已经报销,但钱被哪里的办事员给扣下留着了私用,请问这种情况下,我要怎样来查证我的这笔费用是真的没有报销。或者即使没有报销,对方已经给我出具了报销的结算手续并且我们已经在结算手续上签字,在告诉我们不能报销时,也应该有不报销的我们签字的凭据

其它综合
2015-12-27 08:04: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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