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按揭车拿去抵押合法吗? 张三从银行贷款买了辆按揭车,因为缺钱,拿去抵押给李四了,签了抵押合同,抵押期限一个月,一个月后张三没有按合同去还钱。请问 李四可以把车转押给其他人吗?转押合同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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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占有车辆实际上是质押。约定到期不还款就用质押物折抵债务的流质条款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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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抵押合同有效,银行可以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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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借款数额,债权债务人双方姓名,并有双方签名(画押),签订日期的,原则上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了。
但是要想凭借借款协议主张自己的权利,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债券不受侵犯,还得注意在协议中写明约定借款用途、约定还款期限,另外还可以约定发生争议的管辖法院。
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到后,可以立即要求对方归还,如对方不还,可以在2年内向法院(如未约定管辖法院,就只能去对方居住的区、县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胜诉权消灭(就是法院不管这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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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期限可以以天计算,也可以以月计算,最长不能超过半年。 申请汽车抵押贷款,贷款金额:贷款金额根据车辆年限、车辆状况可以做到现有价值的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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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2、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包括:
(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出具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活动;
(二)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不以吸收公众存款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但承诺履行的义务与吸收公众存款性质相同的活动;
(三)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
(四)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
(五)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
(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
(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
(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
(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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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但是车辆按揭款范围内抵押无效
追问:什么叫按揭款范围无效。比如20万的车辆,按揭贷款12万,那么这个抵押的部门只有8万是有效的的 对吗?
解答: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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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押合同有效,但银行可以优先受偿
追问:银行怎么能受偿?现实情况是这样的,车辆被转押后,车辆的定位都被拆除了,银行找不到车···请问拆除定位器的行为是不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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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