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是什么时候的事,1994年以前的才有,后面就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了,所以从的你的描述来看,如果是1994年以后,都不构成重婚罪。
追问:宋律师您好,我想继续咨询:
1.女A与男B在2015年11月在云南文山举行婚礼,但未领结婚证;
2.法律婚姻:女A与男C(我)在2015年12月领取结婚证,登记结婚。以上都不涉及重婚。
3.女A提出半年后离开男B,这半年是在和男C有法律婚姻的前提下,与男B继续以夫妻同居生活半年,并可能会怀孕。
我的问题:本人是男C,我是否可依法起诉?如果这半年女A怀孕,是否涉嫌犯罪?如未怀孕,是否可起诉?
解答:不知道您起诉的目的是什么,想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还是想离婚分配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关系的名义共同生活涉嫌重婚。
追问:宋律师您好,我想起诉的目的是:1.要求解除对方的非法同居关系;2.不需要任何经济赔偿和财产分割。因当地习俗女A与男B订婚在先,女A迫于自己父母和男方家压力无法解除婚约,而被迫结婚;3.如对方都拒绝解除同居关系,如涉嫌重婚,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
但是我的证据只有结婚证,对方虽然办理了婚礼并同居,但我人在北京,去了两次云南也没解决,我没有证据。
如果我再与对方交谈无果,希望能够起诉,不知是否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