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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今年1月租房,物业说13年电表就坏了,我并不知情。现在让我从1月住进来开始补交电费到现在 。因为没有前期的电费使用记录,也无法判断我用电情况,她们打算通过我水费使用情况进行估算,电费为水费的2倍。本小区不是国家电网供电,是小区物管代收电费的专电,我觉得补费并不合理,物管应该承担责任,请问目前我该如何处理?

合同纠纷
2015-11-30 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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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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