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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国际公司签了一份合同,按了手印,交了200元订金!合同上写的是29800元!是28号下午签的!到第二天我打电话过去说,现在不想卖藏品了!因为没有那么多保证金交!我打电话过去问他们业务员!业务员说这样我属于违约!需要赔违约金!后来我说那我藏品也不要了!那个业务员就说那人家,买家觉得你的藏品有问题还是会让你赔偿公司的损失!后来那个业务员说那你就在家等这法院传票吧!现在藏品合同都在他们公司!说保证金不交全!合同也不会给我!我现在就是不知道我到底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注:我当时签合同的时候我就说了我拿不出那么多钱来,他们业务员就说快下班了!赶紧签了吧!保证金我和你一起想办法!后来不知怎么我就签了!现在好后悔!我到底还怎么办?我说我不卖了!要我赔违约金!我说我藏品不要了!又说买家觉得藏品有问题也会问要要钱!

合同纠纷
2015-12-04 14: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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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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