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公司法人,股东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拿走公司公章以公司抵押办理车贷。请问,他这样办理有效吗?他这种行为是犯法吗?我该怎样维护公司利益?怎么弥补挽救?谢谢!

其它综合
2017-12-24 21:18:5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这种抵押对外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该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 属于无效,建议你立即撤销贷款。
  • 一、汽车抵押贷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车或自购车作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或汽车消费贷款公司取得的贷款。目前,以汽车作为抵押物的贷款的用途,主要为汽车消费。(当然汽车贬值快、交通事故影响车辆价值几率大,金融机构以汽车作为单一抵押方式发放贷款的方式相对较少。)二、无抵押贷款,又称无担保贷款,或者是信用贷款。不需要任何抵押物,只需身份证明,收入证明,住址证明等材料(具体证明材料要看是什么银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根据的是个人的信用情况来发放贷款,利率一般稍高于有抵押贷款,客户可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来选择贷款年限,然后跟银行签订合同,有保障。
  • 1.你把车辆登记证拿去车贷金融公司做抵押贷款,与金融公司成立的是抵押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2.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3.你应该根据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来确定权利义务责任,对方是否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借款,如果超过约定期限,那么属于违约情形。4.给你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损失赔偿,所以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关键,需要仔细确认对方放款的时间。5.可以联系到对方,了解进展与拖延的原因,要求及时履行义务。否则可以诉讼维权。
  • 去银行办理解除车辆抵押登记手续时,必须准备以下资料:1、借款人申请人及车辆所有人的有效身份证件;2、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3、贷款还款卡;4、机动车登记证原件。车贷结清后,银行会给提供结清证明手续,您只要带上结清手续和车本,车主本人并带上本人身份证,到车管所办理!抵押权人,是指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并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得就抵押物优先受偿的人。抵押权人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是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就其提供抵押的特定的财产所设定的物权。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