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部被暴力打伤,留下两个4厘米长类似灼伤的伤疤,请问能构成轻伤吗?
-
您好,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面部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厘米以上,构成轻伤二级。您的伤情属于轻伤二级。打人者触犯了刑法,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对方还需要赔偿您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合理费用。
-
你好,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痕长4.5cm以上;多个伤口或者痕长累计6.0cm以上构成轻伤二级。
-
伤情鉴定去做
-
你好,你应该去找个专门鉴定机构去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希望可以帮您。
-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