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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好!我丈夫31岁,2011年在**保险公司购进一份万能寿险,供期20年,年交6000,保额13万。我丈夫现查出患有肝豆状核变性遗传病,很严重,现已花费十几万,还在医院,没过危险期。保险公司以遗传性病不予理赔。 但我们在今年之前一直都很健康,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个病存在,我们是和保险公司一起知道的,已经交5年保费了。从去年起平安新出的保险合同里重疾类已把肝豆状核变性录入了理赔范围。在新的保险合同里能理赔,在旧的保险合同里却以遗传病拒赔,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想请问这个理赔官司能打吗?

其它综合
2015-11-27 10:17: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