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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伤者本应做手术,因没钱没有做。伤者就自己出院了。,有强制险和第三者商业险。最高报三十万。责任认定书是三七分。请问肇事者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5-11-27 13:27: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报警处理,由交警勘察完现场后、询问各方当事人及证人情况后,依法划定责任,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认定书不服的可自收到认定书后在三日内申请复核或提起行政诉讼。
    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赔偿您的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主张残疾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二次手术费、 鉴定费、车辆损失费等损失
  • 肇事者依法赔偿。受伤者要先自己垫付做手术,不然没办法要求赔偿医药费
  • 你不做手术相应的医疗费是要不回来的
  • 您好对方需要按责任赔偿
  • 可以依法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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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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