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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夏天我姑父给人家放了俩个月羊,雇主没有告知,也没有给打疫苗,听说这种病极易传染人,事后才知道,在哈尔滨检查出病因,在佳木斯传染病医院治疗了半个月,花费了一万多元,这个钱是不是应该雇主出,谢谢

其它综合
2015-11-25 10:04:36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你好,雇员受伤的赔偿责任是一种侵权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在雇主对雇工的管理活动中,雇员是为雇主完成工作的,雇主是受益人。雇主应当尽到更多的注意责任。雇员为雇主从事劳动,其利益归属于雇主,责任也首先归属于雇主。
    既然雇主对雇员的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那么这种责任的成立就不需要审查雇主主观上存在过错与否,即无过错要承担责任,有过错更应承担责任。雇主承担责任的条件为:
      1、受害人需为雇员。
      2、受害人需在进行受雇工作中而遭受损害。
      3、雇主需没有免责事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