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骑摩托车自北向南正常行驶,与辅路自西向东行驶并向北左转弯的小汽车相撞,由于汽车拐弯速度快,但我朋友摩托车无牌无证。交警说汽车主要责任。现在我朋友左脚脚趾两处骨折,在医院治疗,小汽车车主直交了2千元押金,在第一时间报警,双方车辆已经被交警扣留,小汽车有保险。现在我们如何做?因为住院需要费用,我们请教如何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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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到法院,保全车辆,积极和对方协商垫付医药费,如果数额高,可申请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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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兴哲律师建议你们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事故认定书出来五日内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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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对方及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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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对方垫付,或自行垫什后,找对方保险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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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认定书出来后立即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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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让对方先行垫付医药费,若是对方不垫付的话建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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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