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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饮食店做服务员,去应聘的时候老板说要做半年后才准辞职、如果没做够时间走就扣半个月工资,双方同意后还签了合同。可是上了半个月班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而且吃员工餐会过敏,我就跟老板提出了辞职,由于情况特殊同意了,说等招到人手就可以走了。上班的时候意外把手烫了,就立马没上班了,后来我把工衣退好了,问工资什么时候结,他们说过几天,可是我要赶回老家没时间领工资、我跟店里说好了到时让我老公去领工资,可谁想、我老公去拿工资的时候才发五天工资,扣了我半个月工资。我辞职是经过他们同意的,理应结清工资,如果说我没辞职就走了,就算他们一分不给我都无话说。在饮食店工作时间长也很累,难道我就这样白干半个月,那可是我的辛苦钱啊!请问我要怎么才能要回我的工资?很急。麻烦您们帮帮忙!谢谢!

其它综合
2015-11-23 22: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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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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