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毕业时在A处应聘职务,说是需要培训后上岗,并带我去了B公司,以我的个人名义在B公司贷了六千元培训费,费用直接打进了A公司,培训两周后,说是培训结束,但迟迟没给安排工作,后来我还了一千块左右,出来自己找工作。现在B公司催我还款,我拒还,请问这个过程中,该怎么处理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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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AB公司收取培训费的情况。
追问:去年六月的事了,请问一下,如果我拒不还款,在法律上处于什么状况?对方委托律师函发到我家,说是我现在欠B公司八千元,请问这样合理吗?还有,那个贷款,直接打给A公司,具体金额都是听他们说。我们严重怀疑他们勾通骗应届生贷款。请问这个过程中,哪些情况对我有利,哪些不利?借款合同,还在A公司!
解答:先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希望能搜集到对你有利的证据。你也可以要求对方出示相关证据,只有看到证据材料才能进一步分析哪些对你有利哪些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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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A公司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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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