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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妻子于2013年3月在当地医院诊断为非经典霍奇金淋巴瘤,化疗8个周期放疗32次后于2014年2月出院。半年后病情复发,转诊省立医院,病理诊断为胸腺瘤,为进一步确诊什么病,带蜡块去北京**医院找诊断为经典霍奇金淋巴瘤,在省立医院做了一周期化疗后带方案回当地医院接着做了5个周期的化疗和35次放疗,病情未好转,又去上海**附属医院病理科做了鉴定为经典霍奇金淋巴瘤。病人于2015年10月去世。去当地医院医务科投诉,答复是淋巴瘤有很多种,综合分析我们属于混合型,医院没有责任,建议我们走司法程序,请问医院对此有无过错?我们应该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5-11-22 21:22:1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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