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上司(假设为A君)给创始人我(假设为B君)的项目投了资,但并未体现为公司股东-因为A在行业有些名声,不希望被很多人知道他投资了B,当然B会将这种关系和协议披露给下一轮的投资人。所以相当于B代持了A的股份,并且在B君之后的创业项目里,B君的股份也需要包含A君合适比例的份额。相当于A是投资B,而不仅仅是B的第一个项目。
问题:1、A和B的这种协议怎么合法落地,如何约定A的退出机制等?
2、目前只是以项目形式运作,没有注册公司,为了省钱。签这种协议是否必须需要公司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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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是可以代写的,委托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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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处理,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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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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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