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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母84年响应政府谁开荒谁受益开荒一块自留山并经营到现在,14年邻居应盖房子在我家这块地砍了6颗树,邻居出具其林权证界线包括了我家这块自留地,引起纠纷,可当初开荒时并没有告知这块荒山已有归属,按照界线邻居分有面积远远超过村里平均4、5倍多,村里填林权证也没公示过,很多知道要证的得去村委找,父母多次向村委会,乡镇府反应,均遭拖延,至今年7月又被邻居砍走10颗,我父母一直反映到县里,结果还是交付乡镇处理处理结果是“经乡包村领导、林业站、工作队实地察看,事实情况如下:1982年林业三定时,该村民小组的自留山林地按三大组进行分山,当事人在同一大组内。后来该小组响应上级的要求,按谁种植山林谁受益的原则,因三兄弟对自己林地的失管,我父母邻居三兄弟的林地内经营了一小片山地。现邻居因建房需要在我父母经营的山地内砍伐了16棵杉木,而引起纠纷。”乡镇明显处理不公,34年邻居不可能不知道会失管,请高手帮忙指点,我父母怎样才能拿回这块地,谢谢!

继承
2015-11-18 20:4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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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