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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撞了人,送医院检查,没有任何伤,对方要1万的精神损失费,这合法吗,跪求

交通事故
2015-11-18 16:23: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您的描述,您虽然撞了人,但未给对方造成严重后果,对方无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祝您早日解决纠纷!
  • 不合理,精神损害抚慰金需要伤情严重够上伤残才可以的。
  • 不合理,可以要求对方起诉到法院。
  • 你好,不合法的,你可以拒绝。希望可以帮您。
  • 不合法,如果对方坚持,让他起诉即可。
  • 您好,这是不合理的,建议您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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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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