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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朋友是一个公司的,2005年12月12日搭乘朋友摩托车经过事发地点时,摩托车滑倒,我和朋友(驾驶员)被并行的大货车碾伤(经交通事故鉴定:摩托车负全责),我用去医药费七万多(包括后期取钢针手术费,其中两万是我们公司垫支),他用去一万多,事后经双方协商,他负责归还公司垫支的两万,并且在另支付我一万五千元(并写了借条),现在他只支付了五千元后就拒绝支付,现在已经到了医生说的取钢针的手术时间,我又拿不出钱来手术,叫他拿钱他又不拿,请问我应该怎么办?我能用什么办法解决?急切期待您的回复,并表示深深的谢意!

交通事故
2006-01-16 01:06: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非常感谢刘伯华版主的回答,但是已经事隔一年了(2005年12月12日发生的车祸)当时也只是口头上协议,他写了一张一万五千元的借条给我,支付5000的时候我把借条还他,他另打了一张10000的借条给我,现在还能起诉吗?是起诉欠钱不还?还是起诉去年那起交通事故?
  • 现在是不是已经过了时效了呢?我这个案子中起诉的时效最迟是到多久呢?
  • 非常对不起日期发错了,是2004年12月12日,在床上呆了大半年了,我还以为是去年,应该是前年了,对不起请再次解答 非常谢谢
  • 可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有关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补偿、精神损害补偿等。
  • 应该按交通事故赔偿来起诉,事先要报案,交通队做责任认定,之后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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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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