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腰椎间旁突出,六月份在一个医院做了射频消融手术,手术效果不是很好,出院后回家休养,一直没有好转,一个月回医院复查,医生也说正常,叫我们回家继续休养,可是回家后腰部越来越差,我就把我爸送杭州一个军区医院检查,说是手术位置炎症,并且很严重,然后又做了个手术,期间花费10左右医药费。后来我找到那个复查报告,已经有炎症反应了,问那医院医生,他们说腰椎突出症本身就是炎症,所以复诊不考虑炎症。这算是医疗过错,耽误治疗时间吗?我应该怎么做?目前就是一些病例资料跟那个复查报告,还有重新手术后取出来的那块发炎东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