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伯(亲属)在我家的工厂工作,2015年2月厂子开业燃放炮竹,发生意外,大伯右眼被炮竹炸伤,摘除右眼球安装义眼,现在基本痊愈。在治疗期间,我家负责全部医药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还给过一点抚恤费。大伯在工厂上班时,月薪3千每个月。现在大伯家要求赔偿,找了律师罗列了各种赔偿费,要求赔偿30万。我想知道这算工伤吗?赔偿30万合理吗?最少要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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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根据其罗列的委托律师审查,看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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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算是工伤,给上工伤保险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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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工伤。至于赔偿数要看他的伤残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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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