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在菜市场卖菜的,我母亲和另一个卖菜的女人为了小事打了一架,双方都受了伤,对方的脸被抓破挺严重,现在此事己经过去半个月了,她脸己经好了。现在她要求赔偿8500元,其中医药费2000元,她每天挂水是其女婿开车带她去的要求支付200一天的交通费共1200元。然后她六天没卖菜一天300元共1800元,打架当天剩下没卖的菜1000元。还有其它的务工费营养费共8500.现在我方只愿意赔尝医药费。她不愿意。派出所出面调解让我方赔尝她8500元,我们不愿意,我方想让她到法院起诉,派出所现在要拘留我母亲,我想问我母亲够的上拘留吗?派出所让我们去调解可以不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