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十月九号右脚粉碎性骨折,钢板内固定,十月三十号出院,现公司不按实际工资发放,说是工伤期间三干伍一个月,而我的实际工资是六干多,公司的的行为是否符合劳动法,我要怎样处理?求回复!如现在同公司闹翻,对以后维权是否会有影响,因为要明年才拆钢板,公司的这种做法是否可以在以后申请就业伤残补助金及遣散费的一种依据,因为我在这家公司干了十年,求哪位好心的律师回复!谢谢!

劳动纠纷
2015-11-27 14:12:4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针对你咨询的问题可以等医疗终结后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签定,公司少发的工资及相关福利待遇都可以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追讨,现在和公司闹僵并无太大意义。
  • 您好,申报工伤处理。
  • 在治疗期间的原待遇不变,可以仲裁的时候要求公司补足差额部分。
  • 工伤治疗期间工资待遇是不变的,在工伤赔偿方面也要注意赔偿数额差的问题。
  • 你好,工伤医疗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如果你怕现在要求会跟公司闹僵,可以在将来离职时一并主张。
  • 你好,建议你先做工伤认定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拿到结果之后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建议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要求赔偿
  • 你要做工伤认定,再做鉴定。如果实在是不懂,请个专业律师指导吧。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