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之子甲同乙潜进某人家中行窃,被小区保安发现后逃跑,在被小区居民追赶的过程中,由于慌不择路,见旁边有一2米高的围墙,就翻墙跳进隔壁独栋被告丙家中,当时被告没有在家中,而其喂养的两只德国牧羊犬看见有人闯入,便扑向甲乙两人,并对其进行撕咬,乙爬上院子的大树,而甲因躲闪不及,遭两条狗围攻,尾追而来的居民见此情况试图救下甲,但甲被咬得很惨,在试图爬树逃生后死于树上。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共计50多万,但被告认为甲的死亡是有自己造成的,因而拒绝赔偿。而且本案发生的别墅属于非限养区域,不属于公安机关犬只管理范围,并且被告所饲养的狗也在公安机关办理过犬只登记手术,被告的答辩意见可以有哪些?答辩状该从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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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告并没有主观过错,另外建议当面详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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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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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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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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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委托律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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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委托律师,可以来电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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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