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原系夫妻关系,在2010年达成书面协议,婚姻期间共同购买一套房,归乙。后于2011年离婚,但无房屋登记过户。甲于2011年再婚,2014年死亡,乙要求甲的继承人(配偶)移交房屋,遭拒。乙是否有请求权请求移转房屋?请求权基础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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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1年离婚时为何不履行协议变更房屋登记?现已过去4年,如无特殊原因已过两年时效,不能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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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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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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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有请求权请求移转房屋,如需要解释请求权基础,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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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要求获得房屋产权。
追问:不需考虑两年时效吗
解答:不动产时效保护最长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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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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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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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起诉要求履行甲乙离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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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已经过了两年时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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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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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