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停在慢车道,对方在快车道开电动车,电动车上共两人,我开车门时不小心打到她们,他们跌倒在地。女儿是尾骨轻微骨折,休息一周,母亲因年纪较大,导致双侧股骨颈骨折,肱骨上端骨折。现已经做手术。腿上打钉,手上放了钢板。医生说年纪大了不需要取钉。现我方已经垫付医药费五万多元。病人家属一不给钱就来我单位闹。我想知道如果他再来要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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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种情况处理的太多,作为你,建议你直接起诉到法院,一次性解决,不然,没完没了。
追问:是我起诉患者嘛?是法院判多少保险公司就陪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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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交警事故认定书,钱可以不垫了,最后有保险公司支付,在闹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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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不再给钱了
追问:如果她们以营养费,护工费什么的借口向我要钱,我可以用什么理由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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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认定事故责任,如果车辆有保险,将来主要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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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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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