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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国土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土地交付条件为现状交付,约定出让地块应土地平整(围墙建设、场地清理)。现地块未按期完成彻底清理,问是否能追究违约责任?追究何种责任?我方能否主张合同无效?何种理由主张无效?

房产纠纷
2015-11-12 16: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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